溫州大學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
院校招生辦公室
一、院校全稱 |
溫州大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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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院校國標碼 |
1035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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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校址 |
茶山校區(qū),溫州市甌海區(qū)茶山高教園區(qū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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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層次 |
☑ 本科 □ ??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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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辦學類型 |
☑ 普通高等學校 □ 成人高等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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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頒發(fā)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|
院校 |
溫州大學 |
證書 |
我校培養(yǎng)的本科生在規(guī)定年限內(nèi)達到所在專業(yè)畢業(yè)要求者,頒發(fā)溫州大學本科畢業(yè)證書;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(guī)定者,授予溫州大學學士學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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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|
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,全面負責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,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和規(guī)則,確定招生計劃,決定招生重大事項。學校招生與就業(yè)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,負責學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。學校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(jiān)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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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|
學校面向全國招生,各?。ㄊ?、自治區(qū))的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以當?shù)卣猩鞴懿块T公布為準,華僑港澳臺招生計劃以港澳臺聯(lián)招辦審核為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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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預留計劃數(shù)及使用原則 |
無預留計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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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專業(yè)教學培養(yǎng) |
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和日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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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|
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、衛(wèi)生部、中國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印發(fā)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及有關補充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其中明確“學??梢圆挥枰凿浫?rdquo;“學校有關專業(yè)可不予錄取”的,學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(zhí)行。新生入學后,學校在三個月內(nèi)按照國家招生規(guī)定對其進行復查。復查不合格者,由學校區(qū)別情況予以處理,直至取消入學資格;情節(jié)嚴重的,移交有關部門調(diào)查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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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錄取規(guī)則 |
(一)學校執(zhí)行考生所在?。ㄊ?、自治區(qū))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(guī)定,確定調(diào)檔比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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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收費標準 |
學費標準 |
(一)服裝設計與工程、材料科學與工程、環(huán)境工程、車輛工程、工業(yè)工程、智能制造工程、建筑學、城市地下空間工程、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、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(tǒng)、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、計算機科學與技術、人工智能、數(shù)據(jù)科學與大數(shù)據(jù)技術專業(yè)5500元/學年 |
住宿費標準 |
(一)新建4人公寓1600元/生/學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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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資助政策 |
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、省政府獎學金、優(yōu)秀學生綜合獎學金、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,實行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、國家助學貸款、社會團體或個人助學金、勤工助學、學費減免、困難補助(包括臨時困難補助、生活專項補助等)、羅山展翅計劃(發(fā)展性資助)等資助政策。開設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新生入學報道“綠色通道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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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監(jiān)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|
學校招生工作實施“陽光工程”,嚴格遵守教育部、各省(市、自治區(qū))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(guī)定,嚴格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原則,實行德智體美全面考核、綜合評價、擇優(yōu)錄取,并接受廣大考生、家長和社會的監(jiān)督。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:0577-86598028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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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、網(wǎng)址及聯(lián)系電話 |
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(wǎng):http://zs.wzu.edu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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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、其他須知 |
(一)被我校錄取的新生,應在我校規(guī)定的期限內(nèi)到校辦理入學手續(xù)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,應向?qū)W校請假。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。未經(jīng)請假或請假逾期者,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,視為放棄入學資格。若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學習的,可先報到辦理入學手續(xù),隨后再辦理休學手續(xù)。 |
招生工作辦公室
2023年5月10日